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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 EMF
目的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下稱「基金」)旨在為中小企業提供資助,鼓勵它們參與推廣香港以外市場的活動,從而協助它們開拓香港以外的市場。
EMF - 申請資格
申請資助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1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在香港註冊的非上市企業
2
必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主要業務在香港以外地區進行的企業將不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3
如企業曾經接受基金資助,累計獲資助總額不得超過基金所訂的累計資助上限。
4
企業不得是申請涉及的推廣活動及相關服務的主辦機構/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機構/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聯的公司。
EMF - 資助範圍
基金提供的資助讓企業參與以下推廣活動:
在香港以外地區舉行,並以香港以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在香港舉行,並以香港以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在香港舉行,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網上展覽會
香港商業及貿易外訪團
網上商業考察團
以香港以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行業刊物廣告
透過電子平台/媒體進行以香港以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
資助上限
每宗申請的最高資助額:
每宗申請只可涵蓋參與一項推廣活動的相關開支。資助上限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所支付核准開支總額的50%或港幣100,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累計資助上限:
每家企業累計獲資助總額上限為港幣800,000元。涉及設立或優化申請企業自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其資助金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累計資助上限的50%。